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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表于:2022-06-11 关注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禅府〔2022〕27号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1.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 2022年6月11日

  

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禅城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一)降低企业续贷成本。2022年12月31日前,禅城区内企业使用禅城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进行续贷,免收资金使用费。区外企业资金使用费下调至每日0.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资金使用期限可由10个工作日延长至20个工作日。〔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牵头〕

  (二)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支持银行机构通过提高授信额度、降低利率、调整还本付息方案、展期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全年新增银行授信争取超200亿元,为贷款即将到期具有还贷资金需求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申请企业在同一时点(天)、同一银行申请使用融资专项资金额度累计最高可达5000万元。支持银行和保险机构研发抗疫金融产品和复工金融产品,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各镇(街道)、辖区各大银行配合〕

  (三)拓展信贷风险补偿范围。扩大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扶持范围,在原有扶持对象的基础上增加“限额以上服务业”“资质以内建筑业”,在库限额以上服务业、资质以内建筑业可享受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政策扶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四)成立政策性引导基金。成立5亿元规模的禅城区产业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运作、聚焦重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财政支持体系,发挥政策性投资基金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实施〕


  二、保障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五)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当地政府公告确定)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屋、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指资产经营物业),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财政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六)促进“四上”企业提质增量。全年安排“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奖励资金1亿元,对在2022至2024年度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禅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辅导培育机构给予奖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配合〕

  (七)鼓励大型企业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建立禅城区“三个一批”培育企业名单,梳理禅城区产业链链主企业,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供应链体系,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对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带动中小企业的大型骨干企业,优先纳入“白名单”,优先推荐申报各类扶持政策。〔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八)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年安排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支持科技企业研发创新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加大研发投入,对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进行补助,最高奖励可达200万元。加大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对企事业单位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区级配套支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区财政局、各镇(街道)配合〕

  (九)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对禅城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商标、专利保护、专利管理和成效、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专项等资助,每年度奖励金额累计可达1000万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配合〕


  三、积极扩大有效需求

  (十)鼓励社会化大招商。对成功引荐购地项目或者成功引荐入驻物业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的投资项目到禅城区落户的招商引资引荐人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500万元。〔区招商局牵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十一)推动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加快水利、交通、地下综合管廊、老旧小区、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公共服务、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有效投资,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加强投资监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备案时间压减到半天内,重大项目“随办秒批”。探索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基于区域环评的审批改革。〔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十二)培育节庆假日消费热点。全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财政资金,举办“到佛山,逛禅城,品岭南”促消费活动。发放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消费券、重点商圈、美食集聚区、旅游景区等消费券。举办促进汽车消费系列活动,配套发放限上餐饮零售消费券、路边停车券以及汽车保养券。举办“来禅城,吃遍天!”禅城区餐饮企业主题直播活动。配合做好“2022佛山夜间消费节”等活动,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向佛山市民及来佛山的游客发放惠民消费券或推出各类购物折扣优惠,活跃夜间消费市场。〔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禅城分局配合〕

  (十三)支持企业拓市场防风险。支持禅城区内企业参加佛山陶博会等展会活动,对参加经市认定的2022年重点展会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外贸行业商(协)会发展,对组织专题经贸活动给予扶持。配合佛山市创新出口集货仓模式,深入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改革。配合市进一步做好“单一窗口”在线保单申领工作,积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小微企业提升抗风险能力。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在省、市级资助的基础上,给予区级支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区财政局、各镇(街道)配合〕


  四、精准扶持重点行业

  (十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对在禅城区范围内从事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或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优化提升的企事业单位、机构,以及在禅城区地方经济贡献达50万元以上的分公司给予落户奖励、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上云用云补助等,最高奖励可达2亿元。对数字经济园区、载体建设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可达200万元。(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招商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十五)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对新落户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贡献奖励和租购费用补贴,最高奖励可达1000万元;对现有总部企业给予贡献奖励、购房费用补贴和并购重组奖励,支持禅城区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人才给予不超过个人工资薪金20%的奖励支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十六)优化金融产业扶持政策。重点引进大型持牌金融机构总部,大力发展以银行、证券、保险业为主,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科技金融等供应链金融机构为辅的金融产业体系,最高奖励可达5000万元。〔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牵头)〕

  (十七)推动连锁经营行业发展。对新引进新落户的连锁企业总部给予开办扶持、人才奖励和地方财政贡献奖励,最高可获2000万元一次性扶持。鼓励连锁企业总部开展直营连锁认定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并给予规范发展奖励。鼓励商业地产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禅城区开设佛山市首店,符合条件的最高奖励100万元。〔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区财政局、各镇(街道)配合〕

  (十八)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在融资、授信、经营场地补贴等方面对建筑企业给予支持,对禅城建筑企业资质升级、财政贡献、向外拓展壮大、创建优质工程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可达11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与禅城区内建筑企业合作,进一步拓宽区内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对禅城区具有竞争力、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骨干企业加大资金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帮助区内建筑企业解决信贷额度或优惠贷款利率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资信证明。鼓励金融机构对禅城区内建筑企业予以办理工程保函、履约担保等业务,支持区内建筑企业拓展市场。(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配合)

  (十九)加快文体旅产业融合发展。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新建或升级、文化产业项目新投入、传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等给予资金补贴或奖励,最高奖励可达300万元。支持旅游景区创A级景区,对新增的3A、4A、5A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社会资本开发民宿,根据项目投资情况给予不同额度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配合)

  (二十)加大对交通行业支持力度。落实货运业新增运力奖励政策,开展全区客货运输行业企业摸底,鼓励引导货运企业加大运力投放,推进城市配送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辆,推行公交驾驶员奖励发放。鼓励保险公司延长出租车保单保障期限,鼓励金融机构为出租车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现有车辆贷款办理展期业务。〔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配合〕五、兜住兜牢就业民生保障底线

  (二十一)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服务以及落实就业补贴、创业资助等政策,全年发放就业创业扶持资金3000万元以上,确保佛山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100%就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二十二)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高质量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升级行动。创新手段培养大批企业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稳定就业促进创业。2022年计划发放技能等级证书2万人,开展“工学一体”的新型校企合作1000人次,利用区级资金开展特色培训项目1500人次、创业培训开班420人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各镇(街道)配合〕

  (二十三)加大人才扶持力度。重构人才政策体系,拓宽人才扶持范围。持续落实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通济才智”工程等一系列市区两级人才扶持政策,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健康体检等人才发展保障性工作。2022年计划引育硕博以上高层次人才超过100人,拨付人才扶持资金超过1500万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各镇(街道)配合〕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除具体条文已明确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省、市、区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按最高标准计发。各部门需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原则上应于2022年6月中旬全部完成,所出台政策要加快推进“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秒报秒批秒付”,对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实行“先办理再完善”的容缺审批模式,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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