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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开展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浏览量:142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6-02/2022-06-17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35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67号)《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的通知》(珠商〔2022〕124号)等文件要求,为壮大会展企业、打造会展品牌,促进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启动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申报支持方向为会展企业和会展项目,包括已入选“广东省会展企业百强”、“广东省会展项目百强”的珠海会展企业和项目,以及符合我市会展业发展需要的珠海会展企业和项目。有关支持对象、支持时间、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等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通过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初审:市商务局对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三)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在2022年6月22日前邮寄至市商务局指定的地址,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项目审核(评审):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项目审核(评审),并根据审核(评审)结果拟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五)公示及拨付: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下达专项资金计划。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清华,联系电话:3376651。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7楼西座。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