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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监测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反馈意见吸收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表于:2022-04-12 关注 

  关于《广东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监测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反馈意见吸收采纳情况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2022年3月17日,省科技厅在官网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广东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监测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2022年3月28日,收到社会反馈意见1条。经我厅会同专业机构认真研究,因与国家高新区监测评价导向不一致,决定不予采纳。并且已将意见采纳情况与建议人沟通,得到理解认同。欢迎各界继续关心我厅相关工作,踊跃发表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