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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障深港跨境运输资助方案的通知
深财建〔2022〕18号
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保障深港跨境运输资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程序制定实施细则、受理企业申报、据实审核并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日
保障深港跨境运输资助方案
为支援香港抗疫工作、保障深港货物跨境运输,促进深圳疫情防控,确保深圳产业安全,确保财政扶持政策更加精准有效,特制定以下资助政策。
一、优化外贸扶持政策
(一)资助范围
我市2021年进出口150强企业。
(二)资助期限:2022年3-6月。
(三)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3-6月通过水路运输对香港(含中转)的进出口额较2021年同期增长部分,资助标准分别为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每增长100万美元资助人民币0.18万元、0.15万元、0.12万元、0.09万元。
二、深港跨境水路运输资助政策
(一)资助范围
在我市注册的各类企业(我市2021年进出口150强企业除外)。
(二)资助期限:2022年3-6月
(三)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3-6月通过水路运输对香港(含中转)的进出口量,资助标准分别为3月份428元/标准箱、4月份357元/标准箱、5月份285元/标准箱、6月份214元/标准箱。
三、优化集装箱吞吐量资助政策
(一)资助范围
深圳港口企业。
(二)资助期限:2022年3-6月
(三)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3-6月深港陆路运输转水路运输的集装箱吞吐量较可比口径增长部分,资助标准分别为3月份200元/标准箱、4月份150元/标准箱、5月份100元/标准箱、6月份90元/标准箱。
四、深港跨境铁路运输资助政策
(一)资助范围
资助资金安排给深港铁路运输货代公司(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由其按收费标准对货源企业进行等额降价,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二)资助期限: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
(三)资助标准
4月份1,375元/标准箱、5月份1,100元/标准箱、6月份825元/标准箱。
政策一、二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政策三、四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