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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南沙金融活动论坛备案的通知

发表于:2021-12-27 关注 

  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南沙金融活动论坛备案的通知


  为落实《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优化金融服务业创新营商环境暂行办法》,优化南沙区金融服务业营商环境,营造良好金融创新发展氛围,鼓励更多金融高端资源集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南沙金融活动论坛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期限

  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27日。活动举办前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申请补贴。


  二、受理范围

  与南沙金融有关,具备行业重要影响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活动论坛均可申请备案。

  (一)与南沙金融有关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活动论坛:

  1.活动论坛举办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

  2.活动论坛举办时间为2022年度;

  3.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南沙区金融工作主管部门等南沙政府部门以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其驻粤(穗)机构、省市金融主管部门担任指导单位;

  4.活动论坛主题与南沙特色金融、南沙金融创新、大湾区金融创新、自贸区金融发展相关,或者在活动论坛中设置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区金融工作主管部门主导,与南沙金融有关的主题推介、主题演讲、圆桌会议、分论坛、闭门会议等环节;

  (二)具备行业重要影响力是指区级以上(含),单场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5人(含)的活动、论坛。


  三、备案材料

  申请单位应当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除另有说明外,应提交文件原件:

  (一)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1、2);

  (二)活动论坛工作方案(模板详见附件3);

  (三)活动论坛经费预算表(模板详见附件4);

  (四)备案方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承诺书(详见附件5)。


  四、备案要求

  (一)活动论坛补贴申请单位应当是备案单位,若活动论坛存在多个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应自行协商,并指定一家单位作为备案方,办理备案手续;

  (二)申请单位应当在活动举办前完成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单位不得申请活动论坛补贴;

  (三)申请单位应按照经备案的工作方案及预算要求举办活动论坛。


  五、提交方式

  申请单位应当在集中受理时限内将文件扫描件(PDF以及word格式各一份)发送至南沙开发区金融局指定工作邮箱nsjrjzhengcefaguizu@gz.gov.cn,邮件标题为:(申请单位名称)2022年度第一次南沙金融活动论坛备案申请材料。

  (一)指定邮箱

  nsjrjzhengcefaguizu@gz.gov.cn

  (二)邮寄地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明珠开发大厦19楼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六、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020-66393504

  联系人:吴小姐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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