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商务规字〔2019〕6号文件的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商务规字〔2019〕6号文件的通知
穗南开商务规字〔2021〕3号
各镇(街),开发区(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驻区各单位:
《关于修订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商务规字〔2019〕6号)已按程序进行延期,有效期延长至本细则完成修订、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