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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明区配套资金2021年财务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表于:2021-11-01 关注 

  关于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明区配套资金2021年财务验收意见的公示


  为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近日,相关股室组织专家对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明区配套资金进行了财务验收,根据专家审议结果,现将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评价监督股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形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尚军

  联系电话:88663030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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