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佛山市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支行复审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支行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1-10-22 关注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支行复审工作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明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祥和路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科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里水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创新创业,推动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12号,附件1),决定开展2021年科技支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条件

  (一)主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且2020年末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的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不低于50%;

  (二)具有由省行级以上管理机构(或我市行政区域内法人银行机构)发文并确定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单独授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的准入条件、单独的审批流程、单独的授信产品、单独的人员配置等;

  (三)2020年末至少拥有5家以上存量科技型企业贷款客户,且至少3家为中小科技企业(按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四)符合人行、银监部门制定的各项监管标准,无违规经营行为。


  二、复审材料

  (一)佛山市科技支行认定申请表(附件2);

  (二)XX支行科技型企业贷款明细表(附件3);

  (三)申报条件第三项内容的科技型企业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及企业类型相关材料;

  (四)省行级以上管理机构(或我市行政区域内法人银行机构)发文并确定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单独授信政策;

  (五)如有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可提供(主要对科技支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申请材料中的时间均以2020年末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到市金融工作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楼主楼803室)。

  (二)申报单位应同时在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

  (三)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人:卢小剑,联系电话:8338 1348)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