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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量:14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19/2021-11-08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讲

  为进一步指导我市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我局邀请了省相关专家召开政策宣讲会,请各区工信相关负责人、企业相关负责人积极参加。

  (一)报名时间:至2021年10月21日12:00截止(附件1报名二维码)。

  (二)讲座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10:00-12:00。

  (三)讲座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2号珠海德翰大酒店4楼国旺厅。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各申报企业于11月8日24:00前,按省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将附件2的基本信息表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电子版报各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初审通过后,按要求编制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其中:须从申报系统下载经网上初审通过后带项目编号水印的评价表、承诺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企业公章后,于11月11日前交各区工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申报推荐

  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实际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可实地核查),统一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含基本信息汇总表)和申报纸质材料送至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科(地址:香洲区康宁路66号人社局大厦405室,联系电话:2220508)。


  三、其他

  请各区工信部门在今年的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辖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请各区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及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一份),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制造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科。

  专此通知。


  附件:

  1.报名二维码

  2.基本信息表

  3.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

  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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