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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南海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表于:2021-08-11 关注 

  关于佛山市南海区2021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工作的公告


广大南海区农业从业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需培育认定一批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请符合条件的广大农业从业者积极向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认定类型

  认定新型职业农民是指认定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创新引领型四种类型。


  二、认定基本条件

  (一)年龄18—6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以农业生产经营作为主要职业,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占总收入2/3以上。

  (三)有较好的现代农业理念,有较强的经营管理、专业技能、社会服务或创新引领能力。

  (四)有农业现代化特征的生产、经营方式或设备、设施。

  (五)重合同、守信用,无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良记录。


  三、认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申请表。(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操作技能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教育培训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

  (四)生产经营水平、规模及收入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租赁合同、发票、照片等。

  以上证明材料均用复印件(加盖印章),原件备查。

  请符合条件的农民从业者向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咨询并提交申请。


  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