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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批)的公示
粤基金公示〔2021〕3号
根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粤科监〔2020〕77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组织了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经专家评审后形成明确结论的5项项目(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复核申请(见附件2)扫描件发至我委邮箱,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属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复核申请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加盖单位科管部门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黄思华、陈孟,020-87567850、87567832
邮 箱:skjt_sjjwxmb@gd.gov.cn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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