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工商财税   禅城每年投3000万元扶持文化产业

禅城每年投3000万元扶持文化产业

发表于:2018-04-19 关注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今日起执行,一系列重磅新政推动文商旅跨界融合发展 

成功创建5A旅游景区一次性奖300万元,在禅城办民宿最高补贴100万元,连旅行社组织市外人员来禅旅游过夜最高也可奖补100元/人次……禅城将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发展文化产业。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简称《办法》)日前出炉,并于4月19日起执行,一系列重磅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将有力推动中心城区文商旅跨界融合发展。

今日(19日)上午,禅城区文体(旅游)局专门举行“禅城区文化产业系列扶持政策宣讲会”,解读最新文化产业政策。

禅城区文化体育局(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要“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禅城区此次修订并实施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正是对党的十九大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为禅城文创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加速推动文商旅跨界融合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高地。

新修订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积极促进文化产业项目落户,促进文化产业领域投资;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修订意义 

加速推动文商旅融合发展

记者了解到,在新的产业发展形势下,禅城新修订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结合产业实际,充分发挥“文化+产业”模式的优势,激励创新、先行先试,加速推动文商旅融合发展,致力于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高地。

据介绍,2013年7月9日,禅城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陆续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等系列文化扶持政策,大部分政策于2017年到期。相关政策自实施以来,在传承佛山历史文化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部分政策扶持力度较低,申报门槛高,可操作性弱,对企业的吸引力不足,导致申报率不高,没能充分发挥政策带动作用。而周边地区对文化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造成巨大竞争压力。同时,随着中央、省对文化产业发展越来越重视,佛山市委市政府更是将文化产业放在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位置,上述政策已难以适应当前及未来文化产业发展需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佛山市建设“文化导向型城市”发展战略,助力禅城区更好传承佛山历史文化,增强禅城区对文化产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禅城区对上述文化产业扶持政策进行了全面修订。

此次除了修订《办法》,还包括修订3个配套政策文件:《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办法》《佛山市禅城区文艺精品资助办法》《佛山市禅城区文艺社团(队)扶持办法》。

●政策变化 

扶持力度更大范围更广 

新《办法》扶持的范围和涵盖面十分广泛,不仅涵盖非遗、陶瓷等传统特色文化,动漫、新媒体、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产业也包含在内,传统新兴文化皆在扶持之列。同时,将“专项资金采取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三种资助方式”调整为“专项资金采取补贴或奖励等两种资助方式”;统一了文化产业主题园区的扶持方式,降低了文化产业主题园区申报门槛;取消了文化服务业以“年税总额”申请资助的方式等。具有政策扶持力度更大、扶持范围更广、扶持标准更科学、可操作性更增强等优点。

原《办法》资助的范围主要针对建设发展产业主题园区、示范园区,扶持文化产业投入、传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服务业、文化会展及上级政策支持项目等。在此基础上,新《办法》对原部分扶持的内容进行了整合,并补充发展民营文艺团队、锻造本土文艺创作精品、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发展、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传统特色文化产业等扶持内容。

如:新《办法》对每个文化产业主题园区的最高补贴调整为300万元,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同时,对新兴文化产业项目、民营文艺团队发展项目、本土文艺创作精品项目、旅游产业持续发展项目等项目的资助标准也进行了适度调整。还新增了对社会资本投入民宿开发项目、体育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资助,扩大了扶持范围。

●政策亮点 

每年专项资金至少3000万 

根据新《办法》,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发展禅城文化产业。新《办法》增强了专项资金的计划性,对文化产业主题园区项目、文化产业投入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开发项目、文艺团队培育项目、本土文艺创作精品项目、旅行社组织旅游项目、民宿开发项目、体育产业发展项目等均进行较为合理的分配,较明确限定了每年各资助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

记者梳理发现,新修订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拥有几大亮点。政策从促进投资引导,降低企业成本两个方面采取补贴或奖励两种资助方式,鼓励及引导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涉及鼓励建设文化产业主题园区、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发展提升、鼓励发展民营文艺团体、鼓励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扶持传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发展、锻造本土文艺创作精品等专项内容。

其中,鼓励建设文化产业主题园区,最高补贴300万元;扶持传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每年扶持总额最高300万元;扶持体育基地建设每年资助总额最高100万;支持体育活动品牌每年资助总额最高100万元;每年拿出500万元专项奖励旅游发展,景区创A最高奖励300万元;支持锻造本土文艺创作精品,每年资助总额最高100万元;鼓励发展民营文艺团体,每年补贴总额最高100万元。

禅城区文化体育局(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禅城区进一步完善了文创产业配套,根据禅城区实际情况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参照文化产业先进地区的扶持力度,修订制定新《办法》,扶持力度空前,是禅城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希望各机构和企业把握好政策导向,利用好政策扶持,加快建设,积极申报,争取做大做强,推动禅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与繁荣。

●扶持对象 

涵盖传统文化和新兴文化 

新《办法》规定,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包括:大型文化活动及会议;新媒体、数字出版、数字动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旅游产品设计、研发、孵化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文艺创作与演出、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交流、产业文化升级、创意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产业化等文化产业项目,以及体育和旅游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文化旅游街区等集聚区建设项目;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项目等,涵盖了传统文化和新兴文化。

新《办法》规定,成立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审核小组。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文化产业知名专家、学者和优秀企业家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对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并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审核小组组长由区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审核专家评委会的意见,制订资金安排方案。

●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地址必须在禅城区 

新《办法》规定,申请专项资金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市和区的文化产业发展方向,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二)以企业或机构申请的单位,其工商注册地址必须在禅城区,并在禅城辖区内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

(三)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规违法经营纪录。

一、鼓励建设文化产业园区 

文化产业园区最高补贴300万元 

新《办法》政策导向大力鼓励建设文化产业主题园区,打造特色文创载体,引导文化产业集聚。新《办法》对每个文化产业主题园区的最高补贴调整为300万元。按照禅城区产业规划引领,新《办法》实施后,凡通过自有或租赁场地投入新建,总建设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首期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进驻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等文化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且文化企业使用面积占园区投入使用面积50%以上的文化产业主题园区,可申请一次性项目补贴,每个园区补贴300万元。

文化产业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 

大力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发展提升和对文化产业项目的投入。对获得授予“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国家级称号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授予“广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等省级称号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新《办法》实施后投入的新建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与岭南文化及地方产业相关的文化馆(艺术馆或展览馆),项目竣工后可申请一次性项目建设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所形成固定资产额的3%,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扶持传统特色文化产业 

非遗保护开发每年扶持总额300万元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开发。对区属(不含市直)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其产业化开发、传承基地(传习所)、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专项资金扶持。每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开发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文化项目参展最高补贴10万元 

支持推广传统特色文化产业。对参加禅城区组织参与的文化产业类展会(含国内、外)的单位或个人(有禅城区户籍),经审核,可补贴其参展的摊位费、布展费和交通费(按不多于2人往返程交通费核计),单个参展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文化项目运营最高补贴20万元 

支持传统特色文化产业运营。对国家级、省级大师在禅城区设立的工作室给予3年的租金补贴,每个大师工作室补贴租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国家级、省级大师每年的最高补贴金额分别不超过10万元和5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大师在禅城区设立的艺术展览馆(1000㎡以上)给予连续3年的租金补贴,每年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扶持文艺发展 

培育文艺团体最高补贴100万元 

新《办法》鼓励和扶持辖区文艺团体的建设和发展,推进基层文艺队伍建设。对在禅城区已注册的文艺社团和未注册但具有一定规模(不少于15人),且常年从事文艺活动、文艺演出的文艺团体进行资助。每年文艺团体培育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文艺精品每年资助总额100万元 

支持文艺创作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鼓励文艺工作者发掘佛山故事,创作更多体现禅城特色、佛山风格、岭南气派的文艺精品。对创作能体现禅城元素、以宣传禅城为主题,并对宣传禅城有重大影响力的原创文艺作品的禅城区内外各级单位或个人,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权威性文艺评奖、评选活动中获得重要奖项、在艺术上有重要创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产生重要影响文艺作品的禅城区文艺社团或个人,以及通过省级出版社出版发行研究岭南文化或禅城文化图书的个人进行奖励。每年文艺精品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新兴文化产业项目补贴3年租金 

鼓励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新《办法》实施后,落户禅城区并已开始运营的新媒体、数字出版、数字动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旅游产品设计、研发、孵化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连续3年的租金补贴,每个项目补贴租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五、扶持旅游产业发展 

旅游发展每年扶持总额500万元 

禅城目前正在大力打造全域旅游,新《办法》专门针对旅游也出台了配套政策《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办法(修订)》,在扶持文化产业资金中每年专门列支500万元对旅游发展进行专项扶持。

按照办法,组织市外人员来禅旅游不过夜,参观1个收费景点的团队(8人以上,下同),给予旅行社10元/人次奖补,2个或以上景点,给予20元/人次奖补,如果来禅旅游并在区内规模以上酒店住宿的,给予旅行社80元/人次奖补,每年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景区创A最高奖励300万元 

对新《办法》实施后,辖区内新增的3A、4A、5A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200万、300万资金扶持。

民宿项目开发最高补贴100万元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民宿开发。对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民宿项目,按照20万元/栋(客房数量达到至少3间以上的独栋房屋),累积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予以一次性扶持;利用闲置房屋改建或其他新建的民宿,按照2万元/房间(大堂、餐厅、厨房、卫生间除外),累积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予以一次性扶持。对于投资总额5000万以上的高端民宿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奖励。

六、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体育基地建设每年资助总额100万 

鼓励社会资源在禅城区投资建设有一定影响力体育中心(基地)。对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省级或国家级训练中心、体育基地、体育旅游休闲基地按投资额度给予30万~50万元的资助。每年体育中心(基地)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体育产业平台建设最高资助30万 

加强体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和体育企业在禅城区建立的规模化、专业、市场化体育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人才,取得较大成效的,一次性给予每个基地10万~30万元的资助。

体育活动品牌每年资助总额100万 

打造群众体育活动品牌。重点对组织开展龙舟、武术、龙狮、徒步走等活动或比赛的项目,取得较大成效的,一次性给予每次活动或比赛1万~3万元的资助。每年体育活动品牌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温馨提示

区文体局将陆续通过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禅城文体旅一点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政策申报指南和具体申报通知,希望各机构、企业及有关个人留意相关通知,把握好政策机会,积极做好申报准备。(来源:珠江时报)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