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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关于支持企业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发表于:2020-02-11 关注 

关于支持企业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松山湖发〔2020〕4号


园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有力支持园区企业共克时艰,尽最大努力减低疫情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莞企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东府〔2020〕12号)精神,结合松山湖园区当前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针对园区自用为主的实体型购地企业,给予相当于2019年度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总额的1/6的进行资金补贴,以出租为主的平台型购地企业补贴比例为1/12,未建成投产、大部分以上场地未投入使用、存在严重违规违约情况、不配合管委会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不予补贴。

  二、松山湖控股公司对承租其物业(含园区企业或其在职员工支付租金的公租房)正常营业的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的,给予免收2个月租金;受疫情影响,后续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延期2个月缴纳租金。

  三、鼓励各商业银行针对园区内涉及生产、销售疫情防控产品的相关重点行业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实行白名单制,每家相关企业享受最高1000万额度的信用贷款额度、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年化利率最高不超5.5%的优惠服务。

  四、针对园区内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符合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条件的企业按实际支付信用贷款利息享受市园两级财政补贴最高100%贴息优惠(单一企业不超过200万)。

  五、对本次疫情做出贡献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等企业,根据企业情况,每家相关企业最高给予3000万元担保额度,提供担保费7-8折的优惠,并减免相关费用。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2月11日


  (联系人:于学静;联系电话:22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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