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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科技需求的通知

发表于:2021-04-21 关注 

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科技需求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我市与中国科学院合作,促进中国科学院相关领域院属单位与我市企业合作,推动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在东莞落地转化,支撑东莞高质量经济发展,按照《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东科〔2020〕44号),现征集我市企业科技需求。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技术领域

  本年度STS计划—东莞专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五大领域。

  (二)科技需求填报原则

  1.具有强烈产业目的性。科技需求应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补充完善我市现有相关产业链,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升级。

  2.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性。科技需求应填补我市现有创新链空白或提升现有创新链技术水平;优先支持符合东莞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且已经获得国家、中国科学院、省重点研发项目立项资助,需要继续开展后续研究或成果转化推广并在东莞落地转化的项目。

  3.具有明确绩效目标。科技及成果需求须突出成果转化运用及产业化,须明确技术及产业化指标参数、实施时间(不超过三年)、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对中国科学院合作单位的条件要求等内容。科技需求实施完成后须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

  (三)填报单位要求

  1.填报单位必须是科技型企业,在东莞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填报单位具有一定的产业化能力,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相关要求

  (一)网上填报时间:4月21日—5月21日;

  (二)填报要求:填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2021年度中科院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科技需求表,无需提交书面材料。首次填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账号。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的创新型企业认真填写需求表。


  附件:2021年度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科技需求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6日


  (联系人: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 周艳君;2283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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