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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1 浏览量:11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计划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工业互联网处、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数字产业处、无线电频率与台站管理处、信息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附件1、7、12,电子信息工业处 陈先倡 020-83134730;附件2、8、13,工业互联网处 胡嘉娟 020-83134272;附件3、9,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刘磊 020-83134288;附件4、10、14,数字产业处 李俊文 020-83133267;附件5、11,无线电频率与台站管理处 谢幼异 020-83135959;附件6,信息中心 张思炜 020-8313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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