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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新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浏览量:44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1-01-11/2021-01-22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新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0〕23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定于1月11日起开展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1月22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一条规定;


  三、申报对象

  1.已获得2016年、2017年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

  2.已获得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企业不参与本次认定。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2.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企业正式发文,需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有效专利、计算器软件著作权、商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清单需包含序号、专利号/著作权/商标编号、专利名称/著作权/商标名称、授权日期、第一权利人等)

  5.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清单顺序排列);

  6.知识产权产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7.企业建立科技开发专利检索制度及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8.全员知识产权培训率达80%以上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9.其它相关材料(参照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


  五、相关要求

  1.申报表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无误;申报表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请填“无”;

  2.申报书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提交至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50),并将全部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具体联系方式:

  电话:020-28105461、28105462

  邮箱:gddipa@126.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3楼312室。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1月7日

  (联系人:郭韬,联系电话:020-2810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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