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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邀请承担第七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0-12-08 关注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邀请承担第七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0〕5号)要求,我局拟委托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第七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项目的评审等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起止时间

  2020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


  二、项目情况简介

  第七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项目评审(预计企业数量不超过64家)。


  三、承担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工商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的第三方企事业单位或拥有民政部门认定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在项目评审服务方面具有较强实践基础,并在企业中有较强公信力的机构、社会组织。

  (2)投标人具备高素质的评审团队和相关经验,有承担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审等组织工作经验优先(含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组织等)。

  (3)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工作流程和质量管控机制,能按时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评审报告并对报告的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四、委托事项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以现场评审方式对第七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审组织工作:专家组包括电子商务类(不少于2人)、组织管理类、财会类(不少于1人),总人数不少于5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企业答辩,以现场评审方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工作报告及配合评审后续工作(含评审结果、工作情况评估、建议等)。

  (二)工作进度

  材料移交完毕后7个工作日提供初步评审报告;与我局完成沟通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评审报告。计划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三)工作意向书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资质证明;

  4.开展政府委托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方案和计划(包括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结果时间、提交内容、服务质量承诺等);

  6.其他相关材料。


  五、工作经费

  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六、工作意向书的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于12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交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101室,邮政编码:510170),联系人:郑银华,咨询电话:81097591,提交意向书或咨询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五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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