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黄埔区关于征集绿色企业和项目的公告
关于征集绿色企业和项目的公告
为有效推动我区“绿金10条”政策的落地实施,实现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供给的高效、精准对接,助力企业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降低绿色投融资对接成本。我局决定通过公开方式向全社会征集绿色企业和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申报绿色企业认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色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的评价要求;
2.企业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且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信贷、债券等逾期,担保的企业、个人违约等);
4.申请认定近三年内或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事故或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未受到安全、环境、质量主管部门处罚;
5.污染物排放或处置、披露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二)申报绿色项目认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绿色项目目录》(见附件)所列项目范围及评价要求;
2.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海岛管理政策;
3.须达到地方和相关行业的环保标准。项目所在地区有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应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还须满足所处行业特征污染物或重点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4.申报绿色项目认定时,应具备项目立项文件;
5.不在国家、省、市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两高一剩”产业目录里;
6.项目业主应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或机构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且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2)企业或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信贷、债券等逾期,担保的企业、个人违约等);(3)申请认定近三年内或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事故或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未受到安全、环境、质量主管部门处罚;(4)污染物排放或处置、披露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二、申报资料
(一)申报绿色企业认定应在广州开发区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创新服务超市“绿色金融板块”(网址:https://finanpc.shuqibang.com/greenfinance)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色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征信报告;
3.详细的各业务板块介绍、业务收入及成本占比、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
4.近一年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治理情况材料;
5.企业获得的荣誉资质,如绿色工厂、环保诚信企业、绿色产品、第三方认证证书等。
(二)申报绿色项目认定应在广州开发区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创新服务超市“绿色金融板块”(网址:https://finanpc.shuqibang.com/greenfinance)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绿色项目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项目合规性文件,包括:
(1)项目立项文件及批复文件;
(2)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
(3)项目土地使用证明;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介绍文件;
(5)项目能评批复文件、稳评批复文件(如有可提供);
(6)证明项目先进性的文件(如有可提供)。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0日;
(二)上传申报材料后请联系我局金融发展处,联系人:张泽旭,联系电话:020-82116381。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企业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