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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关于提供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第一期)请款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量:2958 收藏

公示原文

关于提供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第一期)请款资料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第一期)计划的通知》(穗商务函〔2020〕90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一期)拨付工作,请相关企业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供的资料

  (一)纸质材料:

  1、请附件2中的企业,提交

  ①请款函

  ②银行账户确认表(单面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受理时间: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4日(8:30-12:00,14:30-17:30)

  3、受理地点:区科工商信局外贸科(花都区天贵路67号601室)。

  (二)电子版材料:

  请企业同时将请款函、银行账户确认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账户汇总表(附件5),Excel表格格式(电子版)发至104643261@qq.com邮箱,命名格式为:企业编号+企业名。

  收到款项的企业须于收款后10天内提交收款回单复印件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注意回单内容及公章须清晰)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朱伟江,联系电话:86881707)

政策依据

2014-04-09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