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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量:173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9-04/2020-09-1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省本级)入库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0〕832号,附件1)要求,请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具体如下:


  一、支持方向

  自主软硬件产品适配测试和重点行业共性解决方案。支持开展基于自主软硬件适配测试的环境搭建、技术攻关、工具研发、问题库建设和测试认证;支持开展重点行业应用共性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产品兼容性和产业质量,加速产品优化升级和产业生态完善。

  本方向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项目启动时间不得早于2018年9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0年8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信息化系统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同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填写申报材料,否则视为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技术和产品的开发主体、应用推广在广东省境内。其他要求与省工信厅文件(附件1)一致。

  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按照申报书(附件3)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最少1份为正本,并在封面标注)和电子文档(包含扫描版和可编辑版,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扫描版要求彩色扫描,公章、签名清晰可见),务必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我局(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企业依据申报材料填写《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入库储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此表随电子文档一同提交,无需装订纸质材料。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83123918;电子邮箱:lifeng@gz.gov.cn)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