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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投资推广重点产业园区、国际化重点园区和产业链专业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7-10-27 关注 
根据《深圳市投资推广署关于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投资推广重点产业园区、国际化重点园区和产业链专业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市署文件精神,开展此项工作。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投资推广署关于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投资推广重点产业园区、国际化重点园区和产业链专业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市署文件精神,开展此项工作。我署在市署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各项认定管理办法,高标准、严要求梳理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推荐至我署,我署按程序上报。

  二、各单位要本着园区自愿申请,区域分布均衡、宁缺毋滥的精神,开展此项工作,按要求撰写推荐意见、填写相关资料并签字盖章。

  三、此次推荐,原则上优先推荐已获得区级以上各类园区称号的园区。所推荐园区,产权明晰、运营主体明确,配套完善,各类消防、环评等要求过关。

  四、因时间紧迫,请有意向的园区及时与相应街道经济科取得联系,并按街道要求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


  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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