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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号开始,个人所得税又有新规,这5个常识,会计要记牢

发表于:2020-07-31 关注 

       1、个人所得税又有新规,7月1号开始实施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个体户可以享受免征“三项社保费”吗?

       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以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3、发给员工的高温津贴可以免个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根据《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所以高温津贴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车辆办理过户时,本年度车船税已缴纳,可以申请退税吗?

       根据《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二十条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纳税人需要办理车船税申报纳税的,可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其他申报”,进入“车船税申报”,完成车船税申报缴税。

       5、租房合同是从去年开始的,按照规定什么时间能开始享受到个税住房租金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得,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首次享受住房租赁专项扣除的时间应该是您签署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开始的当月。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