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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印发增城区2020年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浏览量:867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1-09/2020-11-20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增城区2020年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开发区经科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企业、项目引荐人:

  为做好2020年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增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增府办〔2017〕7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增城区2020年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胡高翔,联系电话:32828100)


  增城区2020年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拓宽招商引资渠道,鼓励引进重大项目,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促进经济优质高效增长,根据《增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奖励类别

  申报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包括:招商引荐奖励、重大项目落户奖励、企业增资扩产扶持、招商载体奖励、镇街项目引进奖、招商信息共享奖。


  二、基本条件

  (一)自《办法》实施之日起,符合《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均可提出申请奖励。

  (二)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各奖项申报说明

  (一)招商引荐奖励。

  1.奖励对象:自《办法》实施之日起,对在我区引进区外资金投资项目中起主要和关键作用并由投资方认可,且在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原增城区商务局、原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增城开发区经贸科技信息局等其中一个招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引荐人。

  2.申报招商引荐奖励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书;

  ②《广州市增城区招商引资引荐人登记备案表》复印件(附件11)或引荐人备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附件1)(原件核对);

  ③《广州市增城区招商引资引荐奖励申请表》(附件2);

  ④引荐人为机构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核对),引荐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⑤引荐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外资项目需提供注册资本(外方)实际到位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外汇基本账户流水证明),内资项目需提供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证明材料(包括土地出让金缴费凭证、设备购置发票、厂房建设合同及工程款支付凭证等);引荐现代服务业项目的,需提供统计主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收入证明材料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⑥项目引荐确认表(附件3);

  ⑦引荐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⑧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同意项目落户或项目通过评审证明材料(与政府部门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等);

  ⑨申请重大项目追加奖励需同时提供符合《办法》第四条重大项目相应条件的证明材料;

  ⑩其他需要的资料。

  3.其他事项说明:

  成功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引荐人可在项目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办法》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最多可分四个批次进行申领。外资项目按申请时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外资部分)、内资项目按申请时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标准档次的划分按申领时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外资部分)或者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界定。其中,外资项目公司从区外迁移变更住所到我区的,按迁入后新增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外资部分)计算。

  成功引进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在所引荐项目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办法》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四年),按项目任一年度营业收入(依法纳入增城区统计部分)的4‰一次性给予奖励。

  (二)重大项目落户奖励。

  1.奖励对象:对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在《办法》有效期内成功落户我区并投产运营的重大项目(项目需在我区上报统计数据)。

  2.申报重大项目落户奖励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书;

  ②《广州市增城区重大项目落户奖励申请表》(附件4);

  ③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④统计主管部门出具的销售(营业)收入证明材料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⑤承诺书(项目方承诺自获得奖励起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附件5);

  ⑥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同意项目落户或项目通过评审证明材料(与政府部门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等);

  ⑦符合第四条重大项目相应条件的证明材料;

  ⑧其他需要的资料。

  (三)企业增资扩产扶持。

  1.奖励对象:在我区注册登记,并在我区上报统计数据,在《办法》有效期内已按计划达产超过一年且上年度产值达到亿元以上的增资扩产企业。

  2.申报企业增资扩产扶持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书;

  ②《广州市增城区企业增资扩产扶持申请表》(附件6);

  ③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④增资扩产前、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⑤先进制造业项目提供场地、设备购置发票,现代服务业项目提供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证明材料(包括土地出让金缴费凭证、设备购置发票、厂房建设合同及工程款支付凭证等);

  ⑥统计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增资扩产前、后年度销售(营业)收入证明材料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⑦承诺书(项目方承诺自获得扶持起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投资规模);

  ⑧其他需要的资料。

  (四)招商载体奖励。

  1.奖励对象:在《办法》有效期内,对完成升级改造,通过环保、消防、安监等部门综合验收,所招商入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纳入增城区统计的年销售(营业)收入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各类载体业主(或合法代理方)。

  2.申报招商载体奖励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书;

  ②《广州市增城区招商载体奖励申请表》(附件7);

  ③招商载体升级改造相关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④招商载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⑤统计主管部门出具的载体内入驻企业年度销售(营业)收入证明材料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⑥入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⑦其他需要的材料。

  (五)镇街项目引进奖。

  1.奖励对象:在《办法》有效期内,主导引进《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重大项目并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合法动工建设的镇街。

  2.申报镇街项目引进奖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书;

  ②《广州市增城区镇街项目引进奖励申请表》(附件8);

  ③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④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同意项目落户或项目通过评审证明材料(与政府部门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等);

  ⑤符合《办法》第四条重大项目相应条件的证明材料;

  ⑥施工许可证或合法动工建设证明材料;

  ⑦其他需要的资料。

  (六)招商信息共享奖。

  1.奖励对象:在《办法》有效期内,提供有效招商引资信息,并促成项目在区内其他镇街、开发区落户的镇街。

  2.申报招商信息共享奖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书;

  ②《广州市增城区招商信息共享奖励申请表》(附件9);

  ③《广州市增城区项目移交登记表》(附件10);

  ④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⑤经区委、区政府审议同意项目落户或项目通过评审证明材料(与政府部门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等);

  ⑥其他需要的材料。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受理与初审。申报主体办理招商引荐奖励、重大项目落户奖励、企业增资扩产扶持、招商载体奖励申领手续时,向项目所在镇街、开发区提出申请,由项目所在镇街、开发区负责收集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镇街项目引进奖、招商信息共享奖由镇街直接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后,提请审核工作小组进行复审。

  (三)复审。由审核工作小组组长召集小组全体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

  (四)审批。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将申报材料提交区政府审定。

  (五)公示。对区政府审批同意奖励的拟受奖名单,在区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将获奖名单,连同项目审批和拨款的相关材料交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资金拨付。区财政局自收到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的拨付奖励金材料后,向奖励对象兑付奖励金。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受理地点

  申报工作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统一采用A4打印,并分别于2020年5月25日-6月5日、11月9日-11月20日期间报送至各受理单位,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或扶持。

  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如下: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电话:020-32828100、020-32829615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新行政中心四号楼430室

  增城开发区经贸科技信息局

  电话:020-82706172

  地址:增城开发区香山大道2号

  增城区新塘镇企业管理与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769146

  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新塘镇人民政府西楼一楼

  增城区永宁街经济服务科

  电话:020-82971188

  地址:增城区永宁街永联路20号永和文化站3楼

  增城区宁西街经济服务科

  电话:020-32899233

  地址:增城区宁西街镇前街25号

  增城区仙村镇企业管理与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933011 / 020-82936509

  地址: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仙村镇政府2号楼2楼)

  增城区石滩镇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923218

  地址:增城区石滩镇解放南路38号

  增城区增江街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719733

  地址: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

  增城区荔城街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618750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增城区荔湖街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26256635

  地址: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9号

  增城区朱村街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854478

  地址: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中288号朱村街道办事处(电信楼二楼)

  增城区中新镇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866203

  地址: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

  增城区正果镇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811162

  地址:增城区正果镇府前路1号

  增城区小楼镇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841168

  地址:增城区小楼镇泰安路2号

  增城区派潭镇经济服务办

  电话:020-82822993

  地址:增城区派潭镇榕林路14号(派潭镇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政策依据

2018-05-02
增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