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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表于:2020-03-19 关注 

  广州空港经济区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19 17:58:10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2号)的要求,在抓好广州空港经济区(以下简称区内)疫情防控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和稳定发展,加快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和广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返岗复工

  (一)对区内在监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外来务工人员给予补贴:对2月24日前返岗复工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按从省外来广州、省内其他城市来广州分别给予交通补贴350元/人、150元/人;对2月24日前复工的施工和监理单位,按实际到岗人数给予200元/人防疫补贴;对施工单位因防疫需要增加工棚的,新购买工棚的,给予最高2万元/个补贴;新租赁工棚的,给予4个月、最高600元/个·月补贴。


  二、稳外贸促跨境电商

  (二)2020年第二至第三季度,对在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内进出口额达到5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且实现同比增长的区内注册纳税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区内新注册纳税企业,2020年第二至第三季度在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内进出口额达到20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2020年第二至第三季度,对在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内跨境电商业务货值达到1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且实现同比增长的区内注册纳税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区内新注册纳税企业,2020年第二至第三季度在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内跨境电商业务货值达到10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四)2020年第二至第三季度,对在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内引进进口租赁飞机价值不低于3亿元的区内注册纳税的spv公司,给予20万元/架奖励。

  第(二)(三)(四)条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择一进行奖励。


  三、扩大利用外资

  (五)在疫情期间鼓励新设外资企业、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及促进现有外资项目加快投资,对区内注册纳税的外资企业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给予奖励,对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50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人民币奖励。


  四、支持航空维修制造

  (六)对在疫情期间为航空公司提供维修保障的区内注册纳税的航空维修企业,在2020年发展飞机客改货业务能力,每承接1架飞机客改货业务,给予60万元/架奖励。


  五、减轻企业负担

  (七)对在疫情期间管理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上的区内商业综合体、航站楼等运营管理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贴。

  (八)鼓励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内各园区经营单位减免疫情期间区内注册纳税企业办公用房的租金,对免收1个月或减半收取2个月租金的减免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六、补贴捐赠物资运费

  (九)对疫情期间区内注册纳税企业承担政府捐赠物资无偿运输任务,所产生的运输相关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政策广州空港经济区遵照执行。与白云区、花都区暖企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