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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中心依托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6 浏览量:97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财政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2-26/2020-01-22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中心依托单位)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卫生健康委,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根据《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19年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肾病、儿科疾病、呼吸疾病、血液病4个疾病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中心依托单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河南省境内注册的三级甲等医院法人单位,专业优势明显的三级医院法人单位或通过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CI)认证的医院法人单位;

  2、在申报领域具有国内先进的临床技术水平;

  3、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国家或省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

  5、所申报疾病领域具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资格或经过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6、中心依托单位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7、具备开展国际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8、能够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区域、三/二甲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并依托网络加强协同研究、科技创业、适宜技术推广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其中,三/二甲医院不少于5家;

  9、能够系统加强临床科研资源整合共享,推动生物样本、医疗健康大数据等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在本疾病领域建成一流水平的生物样本库和数据库,为高水平科技攻关提供平台支持;

  10、5年内在申报领域获得省部级临床研究方面科技成果奖励不少于1项;或2001年以来在申报领域有1项改写或完善国内指南的研究成果(限于多中心研究产生的指南)。

  (二)中心主任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中心主任原则上为中心临床及转化研究总体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建设、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中心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协调依托单位为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

  2、具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及临床科研能力、业内学术影响较强,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国家或省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具备相应学术任职及学术荣誉,如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任职,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原学者,省杰出人才、省杰出青年等。

  3、全职受聘人员可作为中心主任,须由省内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4、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中心依托单位和中心主任。


  三、注意事项

  (一)每个医疗机构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疾病领域,同一所大学所属的多个医疗机构在同一疾病领域只能有一个机构申报。

  (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省直有关部门或各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卫生健康委推荐上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提交《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的光盘1份。

  (二)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月22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婷

  联系电话:0371-65941081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2205房间

  附件:1. 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2. 有关附录Excel格式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药品监管局

  2019年12月2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