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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深圳市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推荐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8 浏览量:124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4-18/2017-04-27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7〕186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复核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推荐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给深圳市的推荐数量为不超过2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经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所在单位,符合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和本年度申报范围(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的,可以申报。有关材料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准备。


  三、申报方式。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我市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核和集中推荐工作。

  2017年度实行集中一次申报,请申报单位务必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经贸信息委生产服务业处(市民中心C区北门二楼2049),逾期不予受理。市经贸信息委将按照程序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四、关于2013、2015年度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

  请2013、2015年度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全部参加本次复核申报。复核申报请按照工信厅产业函〔2017〕186号文件要求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并将有关材料一式四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经贸信息委生产服务业处(市民中心C区北门二楼2049)。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