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17年广东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2017年广东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量:369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2-28/2017-03-29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9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

  在产业应用基础好、前景广阔、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领域,聚焦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信息物理系统、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方向,遴选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

  (二)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2017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5类10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内容不超过2类。

  (三)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4项。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3项。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主体所申报的试点示范项目。


  三、审批程序:

  企业进行申报、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组织召开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组织试点示范企业提交阶段性报告——开展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飞、刘馨

  电话:020-83134289、83133385

  电子邮箱:ronghefazhan@163.com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