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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广东省2019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促进对外投资项目计划(佛山市)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佛山市商务局制定了广东省2019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促进对外投资项目计划(佛山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30日-8月5日(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恶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
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2019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方向)促进对外投资项目计划(佛山市)
佛山市商务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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