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认定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以及表扬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认定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以及表扬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量:290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认定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以及表扬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粤知产〔2018〕146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5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及2018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15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表扬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1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确定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

二、确定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为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确定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等78家企业为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该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期限为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指导辖区内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厘清思路,认真研究制定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确保示范、优势企业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加大投入,集聚专家资源和扶持措施,不断培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强企。各地市局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本市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培育工作计划以纸件(一式一份)及电子件方式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

五、我省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扬的先进集体(不含深圳市)有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先进个人有徐欣明等21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扎实工作,认真做好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为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4日


(联系人:吴瑛,联系电话:8768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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