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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量:187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2-13/2018-12-15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投资补贴
  • 资助金额 :
      15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

  渝发改技〔2018〕1550号

  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实施,着力解决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文,组织实施2019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改办高技〔2018〕1556号)。为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支持,加强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面向中西部地区,组织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以省级为单位开展相关区域内县城和乡镇驻地城域传输网、IP城域网节点设备新建和扩容,开展县城至乡镇、地市至县城之间光缆、通信杆路/管道、光传输设备建设和扩容,为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提供支撑。

  指标要求:一是实施区域不少于20个区县(自治县);二是工程实施区域内90%以上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50%以上宽带用户开通50Mbps以上速率业务;三是县城具有2个以上业务出口节点,县城至地市具有2个以上光缆路由;四是县城至地市的上联带宽平均达到50Gbps以上,乡镇至县城的平均上联带宽达到10Gbps以上;五是为宽带网络覆盖县城、乡镇周边相关农村(含行政村、自然村)提供网络接入条件,做好基础设施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2016〕45号令)、《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发改高技〔2016〕2514号)有关规定及国家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填写项目基本情况(附件2)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列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平台,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二)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企业法人。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电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申报。中国电信重庆分公司、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项目,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中国移动重庆分公司)可向我委申报或市通管局申报,按照国家要求,由我委汇总后择优选择1个企业向国家申报。

  (三)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根据《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暂行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按照分档定额原则安排,即按1.5亿元、1亿元、0.5亿元三档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占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四)此前已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申报过程中暂不需提交环保、土地、节能、资金筹措等落实证明材料,待项目获得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所有建设条件,并及时向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报送申请下达资金的请示,请示中需明确各项建设条件已经落实,仍存在建设条件未落实的,不予下达资金。

  (六)项目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并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和相关附件真实性予以说明。要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

  (七)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汇总表文件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郗冬,联系电话:67575795)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