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区沧江工业园、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你们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一)自2018年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企业须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innocom.gov.cn)、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gdbs.gov.cn/portal)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完成注册登记。申报模块开放时间从2018年5月18日起。
(二)2018年高企申报认定分2个批次。
截止时间 第一批 第二批
企业网上提交 6月25日 8月12日
区经促局网上审核 6月28日 8月15日
区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7月6日 8月24日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将经区级、市级网上审核通过后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按通知要求进行胶装,并报送至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48号5座11铺)。
(二)我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将信息反馈给沧江工业园、镇街经促局,由沧江工业园、镇街经促局组织相关人员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附件2),盖章签名后分别于7月2日(第一批)、8月20日(第二批)前递交到区经科促局科技发展科。
三、注意事项
(一)关于申报流程。详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
(二)关于退回修改问题。企业要做好提前递交网上申报材料工作,防止网络塞车;如需退回修改的,请致电区经科局科技发展科,进行原因说明及申请。
(三)关于中介许诺问题。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高企资格。
(四)关于名称变更的问题。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四、联系方式
企业在申报工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以下部门。
区经科促局 罗敏婷 88669696
区沧江工业园 李琪怡 88629125
荷城经促局 阮志伟 88629154
杨和经促局 欧嘉敏 88809681
明城经促局 黄 莉 88836228
更合经促局 徐礼师 88269789
区高企协会 麦群花 88663168 郭洁琼 8866316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48号5座11铺高明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