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越秀区稳定经营支持
发布时间:2020-02-29 浏览量:205 收藏
对2019年批发业销售额超10亿元以上、零售业销售额超3亿元、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超1亿元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收超5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一)企业注册地和统计、税收关系在越秀区;
(二)申报企业销售额及增速条件
1.批发业企业2019年销售额超10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2.零售业企业2019年销售额超3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3.住宿餐饮业企业2019年营业额超1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4.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超5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三)企业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
于2020年8月18日前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方式:3763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