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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高新技术企业公示

发表于:2022-11-02 关注 

经研究,现对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至1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通过初审的,不予保留;对初审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企业予以退回;对其他情况未报市科技局备案的企业不予受理。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月7日至1月14日(截止日期),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0日。申报材料提交后未按要求完成资料准备的企业不予受理。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审采取预受理制。按月报送申报材料、现场核查资料和公示名单。通过初审环节后提交电子材料。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企业是否通过认定。
二、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551-85391610。地址:合肥市瑶海区东岗路261号。逾期未受理的,将按相关规定退回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受理并按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经初审通过的,受理部门予以公示。
三、受理要求
(一)受理时间:2022年1月7日至1月14日。(二)受理地点:广州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286号天宝广场 A座10楼)。(三)受理要求: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局研发资助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后,系统自动按照企业所在行业范围自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企业可登录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留存备查。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或虚假承诺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该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反馈方式
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东路2号科技局行政楼315室。联系人:黎雪芳;联系电话:020-86855558;邮编:510030;传真:020-86855558。如无异议或有异议的企业单位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异议材料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东路2号科技局行政楼315室邮编:510030;电子邮箱:ggtcy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