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创新创业活动专题项目(补助)(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创新创业活动专题项目(补助)(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量:60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0-10/2020-10-15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1)按后补助方式支持;

      (2)对 2019 年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 承办单位的组织费用按实补贴(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3)对其他除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外的创新创业活动,按活动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不含商业活动收入、 活动奖金)的 50%给予补贴;

      (4)同一申报单位年度累计补贴不超过300 万元;

      (5)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含政府购买服务等)的, 不予以重复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

      1.支持对象:

      支持的创新创业活动包括以下两类:

      (1)2019 年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

      (2)其他除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外的创新 创业活动,如: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评选节(栏) 目等。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2)有多个承办单位的,可共同申报(须由创新创业活动第一承办单位牵头申报);

      (3)创新创业活动必须为公益性质,且应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开展,主体活动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举行;

      (4)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队伍需达 500 支以上(含);

      (5)创新新创业活动需由市级(含)以上科技主管部门主办或由其他局级(含)以上政府部门主办且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指导单位。

申报材料

      (1)《2021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活动专题项目(补助)申报书》;

      (2)申报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我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

      (3)活动工作总结报告(含活动时间、地点、主体活动概 况以及活动效果等)及相应证明资料。其中,参赛队伍 500(含) 支以上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总签到表等材料;主办单位及指导单位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活动通知等材料,且通知正文应体现活动 名称、活动时间、主办单位信息、指导单位信息、承办企业名称 等;其他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宣传资料、现场图片、媒体报道等;

      (4)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出具的活动专项审计报告(审计 报告正文需对活动收入和支出做出具体说明;如有商业活动收 入、活动奖金等,需单独列明;申报单位承担多项活动的,应对多项活动合并审计);

      (5)活动费用相关凭证(须按专项审计报告分类按序罗列)。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9:00,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7:00;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7:00。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项目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方式

  (一)技术支持

  400-161-6289,83124114、83124014。

  (二)业务咨询

  联系人:罗成、许鸿斌;电话:83124078、83124076。(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