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18-09-14 浏览量:949 收藏
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承担单位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直接股权投资。
根据受托管理机构职责,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备条件),自身具有或下属子公司具有基金管理资格(必备条件),具备政府直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经验,行业知名度较高。
(二)资金实力条件。资金实力雄厚,募资能力强,可用于配套投资的资金充足。
(三)投资经验条件。投资团队人手充足,过往投资业绩良好,具备成功案例。
(一)申报书原件(见附件3).
(二)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1.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报机构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3.受托管理政府直接股权投资的批复或协议等证明文件。
4.辅导企业申请直接股权投资扶持的批复文件。
5.申报机构近三年获得权威排名机构清科、投中、融资中国颁发的奖项证明文件等。
(三)资金实力证明文件,包括:
1.申报机构旗下管理基金(申报机构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管理人或GP的基金,及出资20%以上的基金,下同)情况表(含基金名称、认缴出资金额、实缴出资金额等)。
2.申报机构旗下管理基金或自有资金剩余可投资金额证明等。
(四)投资经验证明文件,包括:
1.申报机构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具备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25日)投资相关经历的全职在职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个人缴费历史明细表、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2.申报机构旗下基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含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是否上市等)等。
所有申报文件须原件扫描,纸面版文件一式一份,如非原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1.申报。由区科学技术局在区政府、管委会网站发布遴选工作通知。
2.受理。申报人提交相关材料,送至区科学技术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
3.遴选。区科学技术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考察与答辩评审,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情况确定拟入选名单。
4.公示。区科学技术局在区政府、管委会网站上公示拟入选机构信息。
5.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科学技术局审定后印发确定受托管理机构相关文件。
6.签订协议。区科学技术局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一)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4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孙宏艳,联系电话:020-82113490
(二)受理方式:电子版材料发至sunhy@gdd.gov.cn邮箱,纸面材料现场提交。
(三)受理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5日18点,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