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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18-05-17 浏览量:58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5-17/2018-06-18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运行良好,设有独立工业设计部门的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机构均可申报。

  1、制造企业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企业具有系统的工业设计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建有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并正常运营,组织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3)工业设计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带头人和数量稳定、知识结构合理的工业设计团队,工业设计中心人员不少于6人。

  (4)企业工业设计的投入机制完善,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5)工业设计中心具有较完备的设计研究、试制、分析和检测等基础设施,具有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设计创新能力,近三年内获得国家授权专利并实现转化,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工业设计机构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工业设计为主营业务,组织架构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工业设计水平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经营业绩突出,服务收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2)具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

申报材料

  1、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

  2、申请报告:

  制造企业包括:工业设计中心的基本概况、组织架构、设计创新体制和机制、工业设计投入和人才队伍情况,以及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对企业的带动作用等;

  工业设计机构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发展规划,工业设计服务的重点领域,工业设计投入,专业从业人员,服务业绩等及近两年已实现产业化的服务案例分析;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工业设计投入相关证明(合同)复印件。

  4、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年龄、职务、学历、从业年限、所从事工业设计的方向);

  5、工业设计成果,包括获得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专利需提供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版权及其他著作权需提供产品或项目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6、上年度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制造企业:上年度已完成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合作项目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工业设计机构:上年度已完成的工业设计服务项目(需提供有关工业设计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

  7、获得国内外工业设计类奖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时间

  于2018年6月18前,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不含附件中的复印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

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经所在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初审后,加盖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公章,并于2018年6月18前,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不含附件中的复印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

  (二)市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现场考察。

  (三)对通过南京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市专项引导资金给予优先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设计示范企业及省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四)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把关,按时报送。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明 电话:68788836

  电子信箱:zxjc5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