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关于对外委托开展2018年广州市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处理工作的公告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关于对外委托开展2018年广州市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处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2 浏览量:191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5-23/2018-05-29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 资助金额 :
      28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关于对外委托开展2018年广州市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处理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全市企业情况综合工作,完成省下达的每个季度1700户企业的数据采集处理任务,现遴选1家单位承担2018年广州市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处理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在数据采集领域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企业数据采集处理相关经验的单位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

  按照省经信委的工作任务要求,完成广州市1700家数据采集处理工作,每个季度采集一次。具体内容如下:

  1、培训指导工作。在数据采集工作开始前,为区组织的一线工作人员提供操作培训;在数据采集工作开展期间,提供业务咨询和答疑;记录工作诉求并上报。

  2、数据催报工作。数据采集工作开展期间,汇总上报采集进度,催报各区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采集;

  3、数据审核工作。按照随到随审的原则,按照上级部门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审核。

  4、要求有两名人员驻场一年配合工作,并配合维护市级数据应用系统,提供相关资料印制、交通、培训及综合协调等服务。


  四、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

  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数据函〔2018〕13号)按时按量完成,分别于2018年7月18日、7月23日、10月23日和2019年1月28日前完成2018年一季度至四季度数据市级审核。


  五、验收要求

  受托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委托的工作,依据省经信委对全省数据质量通报结果,由市工信委相关处室和市经贸信息中心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六、提交材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进度、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七、经费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

  八、材料提交

  请将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18年5月29日17:30时前交至广州市经济贸易信息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人:陈晓梅,电话:83757024,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九、市经贸信息中心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

  2018年5月2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