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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量:198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5-16/2022-06-10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详见附件1)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及项目应符合《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本《通知》及《2021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的规定,资助奖励标准将根据年度预算、申报情况和《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发放。

  二、请申报人填写对应的《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3-6)、《申报2021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7),汇总表请按申报项目分别填写。

  三、请申报人按照《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表》的附件清单,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至邮箱(nsqsdb@qq.com),纸质材料(盖公章,原件备查)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大楼),具体地点如下:

  1.商标类资助项目请提交到105室;

  2.其他类别资助项目请提交到708室。

  四、按照《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到资助奖励的申报人需配合开展资助奖励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报送相关绩效自评材料。请于资助奖励资金发放后提交资助奖励资金绩效报告(可参考申报表附后模板),具体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18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商标类资助项目联系人:林楷,电话:34687132;其他类别资助项目联系人:林芸生,电话:84985699)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