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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浏览量:115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12/2021-11-22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引导和推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深圳市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请各区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附件2)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单位注册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并且按要求上报3次火炬统计数据(2020年半年报、年报、2021年半年报)


  二、申报方式

  请于11月22日前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法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填报相关内容。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于11月24号前报送至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郑泽淳 周一叶,电话:88102064 26710009)

政策依据

2017-10-12
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