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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的通知

发表于:2021-10-19 关注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的通知


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广州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以下称孵化载体)必须参与运营评价,对于连续2年不参与运营评价的,取消资质;当年运营评价为D等级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资质。

  (二)鼓励省级以外的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参与运营评价。

  (三)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须按照国家、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要求参与年度火炬统计,其中众创空间、孵化器已要求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网站参与2020年度火炬统计;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参与评价前需在广东孵化在线参与2020年度火炬统计。

  (四)参与评价的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企业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通知》。


  二、评价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企业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申报书,提交至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推荐。

  (三)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申报单位将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材料,按照申报书(系统生成带水印)、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附件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1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报送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五)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集中辖区内的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市受理窗口,市受理窗口设在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联系人:雷万超;

  联系电话:38819644;

  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42号201室。


  三、申报时间安排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区内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4~28日17:00时。

  (二)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7:00时;并于11月4日下午17:00时前将辖区内的纸质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受理窗口(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专此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5日

  (平台基地处联系人:翟尧杰,联系电话:83124162、1382978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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