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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2021年度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浏览量:189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15/2021-09-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的通知

  粤科函高字〔2021〕11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主动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成果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现组织开展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征集遴选一批优秀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成果,展现我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的软实力,形成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


  二、征集范围

  (一)在人工智能科学领域,推进技术创新,攻破关键性技术,推进完成重大科学工程、解决“卡脖子”科学技术攻坚问题、解决社会发展关键问题、解决重大民生问题、引领高精尖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成果。

  (二)在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与社会公益中可感可知的科技创新成果,重点包括在提高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方面以及在社会公益方面得到应用,并取得实质性新进展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成果。

  (三)人工智能在不同场景下的创新应用案例,案例应具备优秀的示范效应,社会带动效应,具备展示广东省人工智能企业不断深耕行业应用,不断开创新应用、新模式最佳实践的新成果。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申报书(附件1)、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成果汇总表(附件2)、相关鉴定、获奖等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限。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skjt_yany@gd.gov.cn,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四、申报要求

  征集成果的形成时间应为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应有半年以上实际应用。成果知识产权应无争议,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取得合作单位的同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鄢羿、刘亚琴

  电 话:020-83163871、1581595374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309室

  省科技厅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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