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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资助(第一批)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办〔2019317号),我局现组织2021年度质量强区专项资金标准制修订(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团体标准)、标准化示范试点、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等三个事项的资助申报工作。其他未列入本批兑现的质量强区奖励资助事项,均列入本年度第二批兑现计划另行通知(已列入免申即享的事项除外,免申即享事项无需企业主动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事项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资助。主导(含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主导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主导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资助。本次资助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团体标准资助。具体要求见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下载网址:https: //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 1?param=7420
(二)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资助。对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化试点或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启动建设时给予50%,通过验收后给予50%。具体要求见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下载网址:https:/ /zcdx. gdd.gov.cn/wedPc/guideDetai1?param=7428
(三)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资助。对首次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 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或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等国内对口单位工作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具体要求见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下载网址: https: / /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1?param=7426
二、受理时间
2021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含政策兑现系统预审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和预审。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在受理时间内登陆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 //zcdx.gdd.gov.cn/申请注册和提交预审。
(二)纸质材料受理。待预审通过后,在受理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考虑到网上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申报单位注意合理安排预审和材料补正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完成纸质材料提交。
(三)资金拨付申请。在线办理,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办事指南,按要求上传《收款确认书》。
四、政策兑现系统预审及材料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五、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22205862,82385785(标准化处)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联系人:谢丽芬,联系电话:2220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