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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2021-05-06 关注 

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6号)和全省人社系统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在全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川办发〔2019〕55号)和省纪委监委全省人社系统开展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工作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总体要求,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更加注重监管督导和提质增效,切实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支撑作用。2021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其中企业新型学徒制2万人,力争全年新增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到2021年底,努力实现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培训层次突出培训重点。紧扣制造强省、人才强省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之急需,把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作为质量年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龙头骨干企业、技师学院、高职及本科院校等平台载体和技能领军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力度。面向各类企业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将培训对象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在职职工。参照《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参考目录》和短缺职业(工种)排行榜,强化就业导向,结合实际动态更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紧跟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大力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加快开展新职业培训。

  (二)强化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支持各类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性技能培训、技术技能融合性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等。探索开展园区制培训试点,依托企业大力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培训。在全省加速推广企业项目制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实现以训稳岗。

  (三)推动专项培训计划实施。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具有培训资质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等按规定纳入属地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承担补贴性培训,合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康养服务、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卫生健康、高危、信息通信等行业领域专项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大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工院校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活动。

  (四)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退捕渔民、服刑戒毒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项目制、培训专班等方式,精准开展“菜单”式和定岗定向就业创业培训,鼓励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扶持等后续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持续加大易返贫致贫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地区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大力培养适合当地特色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创业创新型技能人才。

  (五)健全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加快构建龙头骨干企业、技工院校、高职及本科院校、优质民办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师资、教材、实习实训设施等培训资源优势,支持职业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深度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动承担更多培训任务,通过设立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站等方式,强化校企合作,完善协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一站式”服务。把技工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办学质量评估、申请项目建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创新培训模式加强规范管理。大力推行项目制培训,建好用好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网络培训平台,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和课程资源遴选开发力度,推动线上线下培训融合,紧密结合劳动者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强化实操技能训练。加快推进电子培训券试点,推广“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推广使用人脸识别、课间打卡等实名制管理技术手段,强化线上培训过程监管,实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进一步规范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培训课时要求,在充分尊重劳动者意愿、确保培训质量的前提下,企业和承训单位可结合实际调整培训学时,适当增减培训时长和天数,进一步适应岗位需求,提升培训质效。

  (七)加快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广泛组织发动,加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企业职工人人持证,全面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特别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按规定将中、高职院校纳入备案范围,壮大认定主体规模。加大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和行业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加快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各类评价机构对经过培训且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做到应评尽评。加快推动在多个领域实现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核发相应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全省人社系统就业培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以圆满完成人社部、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为首要目标,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构建“阳光培训”长效机制。

  (二)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全面实施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严格培训班管理,将培训前备案、培训中抽查、培训结果考核等要求落到实处。加快推广培训实名制和在线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对培训鉴定评价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对管理不规范、培训弄虚作假、鉴定考核把关不严的培训、评价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退出,并向社会曝光。

  (三)加强培训资金监管。将培训资金监管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依纪管好管严管实,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能。严格落实培训补贴资金申领、审核、公示、拨付等流程,定期对企业和培训机构申请补贴资金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查,加大对培训资金的风险排查和风险提示。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调度督导。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实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月调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省厅将按月公布各地工作进展,开展调研指导。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担培训机构审核、培训过程监管、补贴资金审核等培训公共服务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总结评估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对提升行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解读培训政策,解析业务流程,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让服务对象看得到、听得懂、记得住、用得好。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培训规范化管理水平,树立一批培训效果好、培训质量高、社会评价优的诚信培训典型,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