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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发表于:2021-04-29 关注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国科办才〔202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按照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部署,科技部将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2.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 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 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 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推荐形式与日期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各部门、直属机构等可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5~7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可推荐作品5部。

  2. 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等科技主管单位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同时提交《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作品一式5份(套),按2020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3. 推荐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


  三、评选办法

  科技部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推荐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菲菲、王惺

  联系电话:010-58884242、62161070

  传 真:010-88232450

  电子信箱:wangxing@ncste.org

  邮 编:10008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



  科技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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