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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于:2021-03-04 关注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我局制定了《加快培育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5日


加快培育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进口示范区)建设,推动外贸高质量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商务部等九部门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下称综保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加快创新驱动、要素集聚、产业增效、消费升级,建设规模迅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枢纽功能突出、双循环优势明显、贸易自由便利、服务配套齐全的进口示范区,打造华南地区进口新核心,粤港澳大湾区开放新高地,广州实现“四个出新出彩”新动力。

  (一)进口保持较快增长,成为全国进口增长极。

  加快培育和扶持进口主体发展,不断扩大进口规模,争取进口年增长率达到15%,2025年进口总额达到2000亿元,确保位居全国进口示范区前列。

  (二)进口结构持续优化提升,打造进口新业态集聚区。

  以重点商品品类、重点业态为依托,大力促进进口的业态创新和集聚发展,建设有国内外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高科技产品和大型设备的进口全球核心基地、民生消费品进口国内外集散中心、大宗商品国际分拨枢纽,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进口贸易实现便利自由,建设改革创新示范区。

  对标国内外先进经验,借鉴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上海洋山特殊综保区改革措施,加快贸易规则对接、公共平台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通关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进口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实现货物、资金、人才的便利自由流动,打造全国进口便利自由示范区。

  (四)进口服务逐步齐全提升,培育外贸产业生态区。

  依托进口企业和进口枢纽建设,积极谋划民生消费品、大宗商品、大型设备进口平台项目,大力引进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发展商贸展示、现代金融、期货交易、离岸贸易等各类进口服务业和进口新业务、新模式,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贸产业生态区。

  (五)进口促进作用不断增强,打造促消费和促产业的广州样板。

  聚焦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提升进口对消费、产业的促进作用,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国内高端消费市场,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促进国内外文化交流,全面提升现代金融等服务业水平,培育促消费和促产业的广州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大型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核心基地。

  1.加大先进技术及设备进口。支持鼓励企业进口先进技术、科研仪器装备、关键设备和高端零部件,打造高精科研设备进口平台,助力内循环产业链高质量、安全发展。争取对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及高校在进口用于科研、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及用品免税进口,扩大科研机构及高校进口此类用品免税政策的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广州海关)

  2.完善汽车产业链生态。重点发展进口中规车、平行进口汽车的保税存储、展示、交易,依托综保区开展进口汽车“保税+”业务,创新监管模式,打造国际一流的汽车综合服务枢纽。争取在综保区开展境外汽车保税维修等创新业务,整合现有汽车维修市场,打造汽车后市场标准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广州海关、南沙区政府)

  3.扩大大型设备及零部件进口。利用综保区融资租赁、异地委托监管以及便捷入区的政策,加快可燃冰科研基地建设,吸引和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船舶、海洋工程等大型设备以及符合《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或用于研发设计的设备、零部件通过南沙综保区进口。(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广州海关)

  4.加大飞机租赁进口。积极跟进各航空公司飞机进口计划,协调解决飞机进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更多飞机进口业务落地。在完成试点申请政策依据的基础上推进收取外币租金试点相关工作,吸引大型飞机租赁企业落户开展租赁业务。争取异地航空公司通过南沙区开展飞机租赁业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南沙区政府、市商务局、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广州海关)

  (二)培育民生消费品集散中心。

  5.支持生物医药产品进口。争取简化境外特别是港澳OTC药品的进口准入流程,探索跨境医药产品零售进口新领域和新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OTC药品进口基地及功能齐备的药品进口服务平台。争取建立新药研发用材料、试剂和设备进口绿色通道,免除用于研发的一次性进口药品通关单。推动在生物医药研发领域建设一批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国际一流的医疗产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广州海关)

  6.建立冷链三体系一中心。加快推动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等冷库建设,积极引入冷链报关代理、冷链运输公司,建立集查验、仓储、报关、配送、加工增值等进口服务齐全的服务体系。推动医药、冻品、水果等商品的进口企业进驻,打造具有展示、分销、分拨等功能的市场体系。不断优化完善冷链查验、溯源系统,构建高效通关,风险可控的监管体系。以已建成冷链项目为基础,打造涵盖查验、通关、仓储、展示、贸易、配送、加工增值等服务的“一站式”冷链分拨中心。(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市商务局、广州海关、广州港集团)

  7.丰富跨境电商产业链。拓展跨境电商进口品类,坚持审慎包容原则,探索药品、宠物食品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创新,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新零售”模式。打造跨境电商进出口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研究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为企业打造办公、展示、会议、轻仓储等功能平台,吸引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吸引更多平台企业、贸易企业落户,推动贸易、结算、服务运营等更多功能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海关)

  8.打造南沙数字贸易新模式新规则。深入推进全球溯源中心、全球优品分拨中心、全球报关服务系统等创新项目建设,建立制度创新、政策举措相互借鉴机制。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及品牌入驻,打造跨国企业重点商品亚太分拨中心和品牌区域国际贸易中心。推动全球优品分拨中心、美酒美食分拨中心、生物医药分拨中心等国际分拨中心产业集群规模不断扩大。推动航运企业进出口集拼项目建设,打造华南拼箱中心和亚太集拼分拨基地。(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海关)

  (三)建设大宗商品国际分拨枢纽。

  9.支持开展保税燃油加注业务。争取南沙企业申请“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全国性资质,争取具备资质的企业在指定监管场所内开展保税船燃调兑业务。扩大燃料油进口,探索“南沙+锚地”模式发展VLCC浮舱石油保税进口业务的可行性。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保税船燃加注基地,探索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联合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广州海关、广州海事局、南沙区政府)

  10.探索发展期货保税交割。依托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发展相关大宗商品品类的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拓展交易、交割、贸易结算功能,构建期货交割库聚集区,推动交割库互认。依托工程塑料集散的优势,结合南沙综保区塑料仓储、分装、配送、中转、贸易等业务基础,探索打造工程塑料交易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海关、南沙区政府)

  11.增加粮食、高端特色农产品、资源性产品进口。加大粮食企业的招商力度,推动建设大湾区粮食集散中心。依托粮食码头公共保税仓,探索建设粮食保税中心,争取扩大玉米、大豆、小麦等农产品及其他高端特色农产品进口业务。支持综保区内企业开展初级饲料保税加工业务。支持在综保区区外开展关税配额内农产品饲料保税加工业务。鼓励符合政策要求的再生金属进口,打造再生资源进口平台,集聚相关企业,辐射华南区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广州海关、南沙区政府)

  (四)促进进口服务集聚发展。

  12.建设多式联运体系。推动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北区、南沙综保区物流区6、7号仓等临港物流仓储设施、广州港站海铁联运物流融合发展区建设。发挥综保区保税优势,联动海运与南沙港铁路运输、珠江水路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为建设从“港到港”升级至“门到门”的全程物流网络提供基础。推动南沙综保区与香港机场、澳门机场、深圳机场、白云机场等海陆空联运项目、打板业务开展合作,拓展进口渠道。(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市商务局、广州海关、市港务局、广州港集团)

  13.推进中欧班列发展。利用中欧班列海陆联运、跨区域保税流转模式等优势,将南沙打造成为联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国际航运物流枢纽。探索依托中欧班列等多种渠道开拓易货交易模式。加大在南沙开展中欧班列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广州海关、南沙区政府)

  14.打造金融业对外开放示范窗口。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跨境金融、金融科技、融资租赁等特色金融,支持广州航交所、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发展,推动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探索与港澳共建大湾区航运要素交易平台,带动航运融资、保险、结算、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推进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体系建设、拓展FT账户适用主体。(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市商务局)

  15.推动保税展示交易发展。通过综保区开展进出口贸易、保税仓储、保税展示交易等业务,优化文物、文化艺术品、珠宝以及车辆等高端消费品从境外入区监管模式,争取简化备案程序,争取实施进出境登记审核,促进海外文物回流及其他高端产品在综保区外展示、拍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海关、南沙区政府)

  16.培育和扶持保税研发。支持生物医药等产业企业在综保区设立研发中心,吸引药品研发、干细胞生物治疗等高端研发企业入驻,开展保税研发业务。推动有进口设备、料件等需求的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研究院在综保区设立研发孵化中心和机构,助推科技研发创新产业化。(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广州海关)

  17.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加快邮轮旅游经济发展,推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推进对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从南沙口岸入境实行15天免签政策。探索邮轮码头物资供应“快速通道”模式,邮轮补给物资一站式通关,依托邮轮母港争取开设口岸免税店、离境退税商店,加快邮轮、游艇等高端跨境旅游发展。联合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争取在粤港深度合作区内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试点工作,提升跨境资金等要素流通自由度。探索转口贸易、数字贸易、离岸贸易等模式,探索适应相关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和外汇管理制度,打造跨境数字贸易枢纽。推动科技人员往来畅通、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大型科学设施和科技资源共用共享。(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市税务局、广州海关、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沙区政府) 

  (五)提升进口营商环境。

  18.加大资源扶持力度。在权限下放、重点平台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南沙布局重点粮食、食品、肉类等进口平台,省、市科研院所科研设备及零部件进口平台,大力支持南沙港拓展国际新航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广州港集团)

  19.优化创新海关监管及服务。探索综保区新型监管模式。按自由贸易港理念,借鉴国际先进地区对重点平台建设的经验,根据重点平台或品类的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制监管服务及政策。支持南沙综保区吸收借鉴洋山特殊综保区的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拓展南沙综保区的改革创新空间。(责任单位:广州海关、南沙区政府、广州港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市领导牵头的进口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统筹开展进口示范区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加强与国家部委、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主体责任。

  南沙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综合管理责任,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分工,制订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试点任务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政策落地。

  (三)用好扶持政策。

  充分利用国家、省的专项资金和市的现有资金政策,完善南沙区各类公共配套服务,加快南沙进口示范区建设。南沙区出台具体财政政策支持南沙进口示范区扩大进口和创新发展。

  (四)重点宣传推介。

  各相关部门要利用重要展会平台、重大经贸活动集中宣传推广南沙进口示范区,力争早出成效、多出成果。

  (五)强化复制推广。

  在南沙进口示范区实行的部分创新政策,报省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同意后,将率先在广州市的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综保区内复制推广,增强对广州市的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