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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金融10条”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项目落户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量:240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3-15/2021-03-19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金融10条”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落户奖励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
       为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加快推进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19) 3号)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申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项目落户奖励事项。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项目落户奖。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第一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19) 3号)第五、七条规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项目落户奖补贴标准如下:
      1、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实收资本20亿元以下、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00万元;实收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实收资本5亿元以下、2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实收资本2亿元以下、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800万元;实收资本1亿元以下、5000 万元(含)以上的,奖励500万元。优先给予产业用地等政策保障。
      2、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地区总部)及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给予落户奖励300万元,其他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地区总部),给予落户奖励1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 gdd. gov.cn),点击右上角“指南库”,在搜索框内输入以下对应事项名称,业务主管部门为“金融局”。具体指引如下。

      或点击以下链接进行查看:https:// zcdx. gdd. gov. cn/ wedPc/ guide


      三、申报时间
      1、申报辅导期。各驻区保险公司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6:00, 下同)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10楼1019室,联系电话: 82109032。
      2、正式申报。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 gdd. gov. cn)将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3、企业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四、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 http://zcdx. gdd. 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
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金融工作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发票或收据。政策研究室收齐_上述资料后转交区金融工作局。
      (五)区金融工作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发票或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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