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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0-12-29 关注 

《增城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部署,鼓励和引导我区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管理创新,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增城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编制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19〕1号)

  2.《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金融〔2019〕28号)


  三、目标和任务

  加快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工作,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力增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四、文件主要内容和条款的说明

  《办法》围绕通过上市挂牌奖励、人才激励、上市培育辅导等一系列措施,强化政策和服务支撑,引导符合条件的辖区企业加快改制、挂牌、上市等步伐。主要内容有:

  (一)上市奖励

  1.本区企业上市。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已上市企业迁入。对已上市的区外企业将工商、税务关系迁入本区并纳入本区统计口径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其他。对自2019年4月28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期间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或迁入本区的上市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企业挂牌奖励

  3.挂牌奖励。对本区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本区进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股份制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自2019年4月28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期间,本区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自2019年4月28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期间本区进入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股份制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4.已挂牌企业迁入。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迁入本区的“新三板”挂牌企业,须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累计达到100万元后,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人才激励

  5.管理团队奖励。对上市成功的本区企业,包括迁入本区且迁入满一年的上市企业,对其管理团队给予300万元奖励。管理团队名单由企业确定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上市企业享受管理团队奖励时,应先获得本区企业上市补贴。

  (四)上市培育

  6.制定并实施上市培育计划。建立区后备上市企业信息库,按照上市、挂牌分类登记企业信息,有意愿上市、挂牌的企业申请并通过审核后统一纳入区后备上市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按季度报送上市情况,信息库根据实际情况保持动态调整,按照“五个一批”(培训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每年重点组织一批有上市、挂牌意向的企业分类分阶段实行滚动培育。 根据企业上市需要,积极联系有关证券、会计、法律、资产评估、银行、基金、咨询等中介机构,建立中介咨询机构信息库,搭建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沟通对接平台。 

  7.其他扶持措施。企业在筹备上市、挂牌过程中需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问题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区发展改革局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报区政府研究决定; 对拟上市、挂牌企业在筹备上市、挂牌过程中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各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一企一策”,简化手续,努力为培育对象提供高效服务,合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名词解释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符合不同条件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不同市场层级管理。

  2.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在原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原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新组建的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为广东省重要的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广东省重要的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旨在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创新企业投融资方式,推动产业、科技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能力,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打造全国领先、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性股权市场。

  3.二次上市:指已在本国上市的公司将其部分发行在外的流通股股票在非注册过的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解读途径、时间

  1.集中解读

  时间:该政策印发实施后至2021年1月

  途径:报刊、政府网站、宣讲会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常态化解读

  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途径:电话

  解读单位: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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