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广州市关于印发《2021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
前补助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入库项目数2项,总经费60万元。不得利用资金支付专利官费、代理费。
一、申报主体
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
二、项目任务
支持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和制度建设,培育高价值专利,推进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为:
1.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机构或部门,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满足工作实际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单位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2.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研发、生产、销售等企业经营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开展专利信息应用,围绕企业投资或企业并购或企业创新或其它方面开展1次以上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
3.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培育原创型、基础型高价值专利。项目实施期间,本单位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以上,PCT专利国际申请量2件以上。
4.通过多种方式推动企业至少1项知识产权转化运营,质押融资额度达3000万元以上或专利转让许可额度达500万元以上或专利实施产值2000万元以上。
5.项目实施期间,本单位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或再认证。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近三年有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授权;
2.申报单位运营情况良好。
1.《国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书》;
2.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开展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书(包括但不仅限于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和预期效果等);
4.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5.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即日起至2021年2月4日(星期四)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覃校斌, 电话83228353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4日(星期四)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和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和PDF格式电子版一并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8B01房,地铁一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联系电话:81309319、81303421、81309062)。
三、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央及省驻穗机构、部属(或省属)高等院校、中央和省属科研院所的,可直接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将项目列入2021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81309319、81303421、81309062)
原文链接:
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7041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