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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5G企业或机构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5G产业孵化培育载体)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量:167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0-10-20/2020-10-26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5G企业或机构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12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19〕5号),现就我区5G企业或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

  (二)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


  二、认定条件

  (一)5G生产服务企业

  5G生产服务企业是指主要从事5G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应用和服务的企业,包括5G芯片/模组、5G基站天线设备及配套、5G基站光模块/元器件、5G传输设备、5G网络产品、5G终端设备等设备制造商,5G应用解决方案及相关软件提供商,与5G相关的咨询、测评服务提供商。认定条件如下:

  1、业务方向涉及5G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应用和服务领域,具备独立5G研发或经营场地,并实际开展5G研发或应用项目;

  2、从事5G研发、应用或服务的企业运营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从事5G相关产品生产制造的企业运营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且提供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019年7月4日《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5G产业化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12号)印发施行后,新增的5G领域自筹研发费投入不低于50万元;

  4、拥有与5G技术有关联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步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二)5G产业孵化培育载体

  5G产业孵化培育载体是指为5G企业或机构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的产业孵化培育载体,包括各类符合条件的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5G成果转化基地(中心)和5G产业园。认定条件如下:

  1、载体办公区域需有5G网络覆盖;

  2、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5G成果转化基地(中心)定向为5G企业或机构提供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6人以上;

  3、5G产业园定向为5G企业或机构提供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10人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5G生产服务企业的单位请填写附件1,申请认定5G产业孵化培育载体的单位请填写附件2。


  四、申请程序

  申请认定的单位需在2020年10月26日前提交资料。请申请认定的单位将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版,纸质版(一式5份)和可编辑电子版(发电子邮件)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82110952、82110960、82053015,邮箱:5g@gdd.gov.cn,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03)。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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