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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重点服务进口业务贴息项目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05 浏览量:6459 收藏

公示原文

关于2016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

重点服务进口业务贴息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制定了2016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重点服务进口业务贴息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11日(共7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服贸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商务厅 020-38819861

  省财政厅 020-83170438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5日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资助总额: 万元,单笔最高: 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1 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00
2 瑞仪(广州)光电子器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00
3 广州小糸车灯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00
4 广州斯坦雷电气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70.49
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29.179988
6 沙多玛(广州)化学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52.72
7 广州市中新塑料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9.44
8 松下·万宝(广州)电烫斗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35.95
9 新谱(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7.55
10 马瑞利汽车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7.37

政策依据

2014-04-09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